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擔什麽法律風險
時間:2021-10-12
一(yī)、什麽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?
答: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,代表公司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。
二、誰可以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?
答:根據《公司法》的規定,隻有公司的董事長(未設董事會的公司的執行董事)或總經理才有資(zī)格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。
三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否可能承擔民事責任?
答:《民法總則》第61條規定:“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,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。”可見,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所進行的民事活動,相關法律責任由公司承擔。不過,這并不意味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無須承擔任何民事責任:
《民法總則》第62條明确規定:“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,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。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,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,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。”
四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否可能承擔行政責任乃至刑事責任?
答:《民法通則》第49條明确規定:“企業法人有下(xià)列情形之一(yī)的,除法人承擔責任外(wài),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(fēn)、罰款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:(1)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;(2)向登記機關、稅務機關隐瞞真實情況、弄虛作假的;(3)抽逃資(zī)金、隐匿财産逃避債務的;(4)解散、被撤銷、被宣告破産後,擅自處理财産的;(5)變更、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,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(dà)損失的;(6)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,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。”
此外(wài),我(wǒ)國很多法律規定,當公司存在違法犯罪行爲時,除了要追究公司的責任,還要追究公司的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(yuán)的行政責任乃至刑事責任,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常被認爲是公司的負責人。